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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 发布日期:2021-04-03】

    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新文科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全面推进新文科建设,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遴选推荐等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开展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究内容

    认真领会全国新文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新文科建设的重要意义,落实“新文建设宣言”的新共识、新遵循、新任务,结合办学定位和优势特色,统筹谋划、合理布局,从推动构建以育人、育才为中心的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新格局的角度,按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附件1)确定项目内容,开展研究与改革实践探索。鼓励多单位联合设计并实施项目,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联合申报。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

    二、申报原则

    1.坚持尊重规律。尊重文科教育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充分把握教育教学兼具价值性与学术性的特点,以及强化价值引领的内在要求。着眼于文科教育改革创新设计项目和开展实践,从新时代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坚持不懈挖掘新材料、发现新问题、提出新观点、构建新理论,加强对实践经验的系统总结,形成龙江特色文科教育的理论体系、学科体系、教学体系。

    2.坚持守正创新。充分认识到传承中创新是文科教育创新发展的必然要求。在开展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过程中,既要固本正源,又要精于求变,要立足“两个大局”,不断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力量,主动适应并借力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动文科与理工深度交叉融合,实现文科教育高质量高水平发展。

    3.坚持分类推进。把握文科门类众多、特色各异的特点,从促进八大学科专业分类发展、特色发展的角度,围绕文史哲促人修身铸魂、经管法助理治国理政、教育学培元育才、艺术学美人化人的目标,紧密结合办学优势、育人特色,合理选题,分类推进。

    三、申报程序

    1.申报教师填写《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附件2),由所在教学单位汇总初评后统一报送。

    2.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后,择优推荐参加省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评选。

    四、申报要求

    1.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应为我院在职教工,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或其他不良记录,原则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组织项目研究与实施的能力。项目主持人组织项目的申报与实施,限报一个项目,所申报的项目不得重复立项。

    2.请各教学单位于2021年4月8日前报送拟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于2021年4月12日前报送项目推荐表(附件1)和项目汇总表(附件2)纸质、电子版各1份。报送地点:主楼938-2室;联系人:张迪;联系电话:85911566;电子邮箱:45799198@qq.com

    附件:

    1.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

    2.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

    3.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

                                                           黑龙江财经学院

                                                               教务处

                                                            2021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