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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 发布日期:2023-10-09】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合格评估“教学条件基本达标、教学管理基本规范、教学质量基本保证”的三个基本要求,深入了解本学期教学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对各教学环节的监督和管理,总结成绩,发现问题,找出差距,取长补短,持续改进。根据评估整改任务和教学工作重点,现将期中教学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学校领导小组

    组  长:于长福

    副组长:庹  莉

    成  员:各学院(部)、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实验管理中心、评估工作办公室负责人

    (二)学院、部领导小组

    组  长:各二级学院(部)院长(主任)

    副组长:总支书记、副院长

    成  员:各学院(部)自行确定

    (三)工作小组

    根据日常教学工作职能及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项目,在学校领导小组下设立五个工作组,分别为教学运行组、实践教学组、教学建设组、质量监控组、评估建设组。

    二、时间安排

    教学第8周,统筹安排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教学第9-11周,各学院(部)与各工作组集中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并形成情况总结、反馈;

    教学第12周,教学口对期中教学检查整体情况总结、反馈。

    三、检查内容

    (一)教学运行

    1.教学运行秩序(包括师生上课迟到、早退,课堂教学组织,教师调、串课,教学环境与教学设备运行等情况);

    2.课堂笔记、记分册使用及评阅;

    3.突出“以学为中心”的课堂教学改革情况;

    4.注重过程性评价和综合性评价的课程考核评价改革情况;

    5.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重点检查课程思政教研活动实施情况)。

    (二)实践教学

    1.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归档情况;

    2.2023届毕业实习工作总结;

    3.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第一阶段工作进展;

    4.2024届毕业实习第一阶段工作进展;

    5.独立设置实训课教学文件及实训系统使用情况;

    6.课程内实验项目落实情况;

    7.上学期实验报告及实验室记录存档情况。

    (三)教学建设

    1.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论证及2024年专业设置预备案工作;

    2.省级一流课程及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成效检查;

    3.各学院(部)课程思政建设举措及成效;

    4.自建在线课程建设情况阶段总结;

    5.2023年校级教材建设项目中期检查。

    (四)质量监控

    1.教学要件规范性及教学进度执行情况;

    2.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试卷检查;

    3.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检查;

    4.学生问卷调查;

    5.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信息;

    6.听课笔记检查;

    7.教师、学生座谈会意见反馈。

    (五)评估建设

    1.开展第二批本科专业评估工作;

    2.开展第二批合格课程评估验收工作。

    四、开展活动

    (一)组织课堂教学创新大赛

    为深入推动课堂教学改革,强化课程思政,更新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进教学评价,推进现代教育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组织开展2023年度课堂教学创新大赛,打造“以学为中心”的课堂教学创新的标杆展示与交流平台,以赛促教、以赛促改,形成“博学善教、治学育人”的良好教风,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详见《关于举办黑龙江财经学院2023年课堂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

    (二)组织优秀教案、试卷、毕业论文(设计)展示观摩

    为加强教风建设,展示我校教师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文件的规范性,组织2023年度优秀教案、试卷、毕业论文(设计)展示观摩活动,搭建教师相互交流学习的平台,助推教师教学基本技能有效提升。详见《关于开展2023年度优秀教案、试卷、毕业论文(设计)展示观摩活动的通知》。

    五、检查形式

    各学院(部)自检与各工作组联检并行开展。通过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数据统计、材料查阅等形式,对五个方面的26项主要工作进行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检查

    加强对期中教学检查重要意义的认识,全力抓好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落实。各教学单位要制定方案,分解任务,监督检查落实情况。特别是关键环节要重点检查,查漏补缺,力求实效,杜绝推诿、敷衍、走过场。

    (二)积极整改落实

    各学院(部)及各工作组对期中教学检查中的各项原始数据和信息反馈情况要进行认真梳理、汇总和综合分析,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在期中教学检查提交材料中有所体现。

    (三)规范存档材料

    根据《黑龙江财经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格式的通知》《黑龙江财经学院评建材料收集与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各单位要注重基础材料规范建设,保质保量完成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方案、工作总结,做好存档备份,于11月1日前将纸介材料提交尚德楼201室,电子材料提交教务处边泽宇钉钉。                                       

                                                 黑龙江财经学院

                                                     教务处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