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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黑龙江财经学院2023年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项目

    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 发布日期:2023-11-23】

    各学院(部):

    为全面实施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和黑龙江省《全面推进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方案》,扎实推进我校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完善课程思政示范建设体系,持续完善课程思政教学资源库,学校决定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遴选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课程应为非思政课程(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实践类课程),且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课程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

    2.已获得省级、校级课程思政建设示范课程的获奖者不受理本次项目申报。在评选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的基础上,按推荐名额择优推荐参加黑龙江省遴选。

    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遴选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负责人由开课学院(部)推荐;申报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需由所在单位党总支提供政审意见,对申报课程内容有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公开传播的内容,思想导向是否正确,是否存在思想性问题做出鉴定;对课程负责人及教学团队的政治立场,遵纪守法,师德师风、学术不端等方面进行审查。

    2.申报示范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填写《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项目申报书》(附件3)、《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并按申报书佐证材料清单(附件5)准备相关材料,全部佐证材料须整理到一个文档中,并转换为PDF格式提交。

    3.在佐证材料中,每门示范课程均须提供两个视频,分别为:1学时代表性课程教学的完整视频(格式见申报书要求,本次申报暂缓提交),以及从中截取的10分钟连续教学片段(评审使用,视频参数大小500M以内、分辨率1280*720、格式mp4)。

    4.各学院(部)需在2023年12月4日11:00前,将申报文件夹(PDF版申报材料+视频文件)以“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命名发送至教务处边泽宇钉钉。

    三、建设任务与要求

    详见附件1

    四、建设支持

    根据《黑龙江财经教学建设支持与教学奖励办法(试行)》,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经费支持为2万元/门;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经费支持0.3万元/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迪  边泽宇,电话:85911566。

         

    附件:1.第四批黑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项目遴选方案

        2.黑龙江财经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项目评审指标体系(试行)

        3.黑龙江财经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项目申报书

        4.黑龙江财经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项目申报汇总表

        5.黑龙江财经学院课程思政示范项目佐证材料清单

     

                                          教务处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