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 发布日期:2024-10-16】

    各教学单位:

    为了做好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规范日常教学管理,保障正常教学秩序,促进教学质量稳步提升,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就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学校领导小组

    组  长:于长福

    副组长:庹  莉

    成  员:各学院(部)、教务处、教学质监与评估中心、实验管理中心负责人

    (二)学院、部领导小组

    组  长:各二级学院(部)院长(主任)

    副组长:总支书记、副院长

    成  员:各学院(部)自行确定

    (三)工作小组

    根据日常教学工作职能及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项目,在学校领导小组下设立四个工作组,分别为教学运行组、实践教学组、教学建设组、质量监控与评估组。

    二、时间安排

    教学第8周,统筹安排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教学第9-11周,各学院(部)与各工作组集中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并形成情况总结、反馈;

    教学第12周,教学口对期中教学检查整体情况总结、反馈。

    三、检查内容

    (一)教学运行

    1.教学运行秩序(包括课堂教学组织及课堂纪律,教师调、串课,教学环境与教学设备运行等情况);

    2.长江雨课堂一体化教学平台使用情况;

    3.突出“以学为中心”的课堂教学改革情况;

    4.注重过程性评价和综合性评价的课程考核改革情况;

    5.课堂笔记、记分册使用及评阅情况;

    6.教研活动开展情况(重点检查课程思政、教学改革教研活动);

    7.教学文件规范性(重点检查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期末课程考核材料)。

    (二)实践教学

    1.2025届毕业论文(设计)第一阶段工作进展;

    2.2025届毕业实习第一阶段工作进展;

    3.本学期独立设置实训课教学文件及实训系统使用情况;

    4.各产业学院(含孟繁旭律师学院)2023-2024学年建设情况;

    5.本学期课内实验项目及独立实训课实验项目开设情况。

    (三)教学建设

    1.特色专业阶段总结、停招专业情况;

    2.省级一流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情况;

    3.校级在线课程建设情况;

    4.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情况;

    5.省教改项目立项进展情况;

    6.“十四五”省级规划教材评审情况。

    (四)质量监控与评估

    1.23-24学年第二学期试卷专项检查;

    2.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

    3.院部资料室建设专项检查;

    4.学生问卷调查;

    5.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信息收集;

    6.学生座谈会意见反馈收集;

    7.教师座谈会意见反馈收集;

    8.课堂教学意识形态专项检查;

    9.开展教学评价活动(教评学、学评教)。

    四、开展活动

    (一)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习活动

    为进一步明确教职工自身在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中的职责和任务,各教学单位开展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习活动,学习评估手册内容,对照评估指标,对自己负责的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将评估工作作为持续改进的契机,不断完善工作流程和方法。

    (二)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观摩研讨

    为深入推动课堂教学改革,改进教学评价,打造“以学为中心”的课堂教学创新展示与交流平台,学校计划在2024年11月至12月期间举办2024年度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各学院(部)要引导教师深入研究大赛的评审规则及评价标准,利用线上线下的多元途径来学习优秀的教学方法,可以线上观看国家级、省级和校级教学大赛获奖教师的授课视频,或线下旁听往届获奖教师在授课程,通过学习借鉴、互动交流,获取宝贵的参赛经验和启示。同时,各教研室要组织专题教研活动,围绕这一主题进行深入探讨,旨在为即将到来的新一届大赛做好充分准备,打下坚实的基础,以赛促教、以赛促改,不断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教学质量。

    五、检查形式

    各学院(部)自检与各工作组联检并行开展。通过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数据统计、材料查阅等形式,对四个方面的27项主要工作进行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检查

    加强对期中教学检查重要意义的认识,全力抓好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落实。各教学单位要制定方案,分解任务,监督检查落实情况。特别是关键环节要重点检查,查漏补缺,力求实效,杜绝推诿、敷衍、走过场。

    (二)积极整改落实

    各学院(部)及各工作组对期中教学检查中的各项原始数据和信息反馈情况要进行认真梳理、汇总和综合分析,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在期中教学检查提交材料中有所体现。

    (三)规范存档材料

    根据《黑龙江财经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格式的通知》《黑龙江财经学院评建材料收集与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各单位要注重基础材料规范建设,保质保量完成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方案、工作总结,做好存档备份,于11月15日前将纸介材料提交尚德楼201室,电子材料提交教务处边泽宇钉钉。                                                                

                                       黑龙江财经学院

                                           教务处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