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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第二批黑龙江省“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省级规划教材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 发布日期:2025-07-18】

    各教学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黑龙江省“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省级规划教材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校内推荐遴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培育范围

    1.2022年12月以前已在国内出版,于2023年1月以后完成修订或重印(以版权页的版次、印次时间为准),或能在2025年12月底前完成修订或重印 (备注:二十大以前编写,二十大以后修订),正在我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活动中使用的教材。

    2.2023年1月以后已经在国内出版,并能在2025年12月底前完成修订或重印(以版权页的版次、印次时间为准) (备注:二十大以后新编写), 正在我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活动中使用的教材。

    3.2024年12月后新编教材(须已签订出版合同,完成编写比例不少于80%),并能在2025年12月底前正式出版(以学校和出版社支持出版时间为准) (备注:近1年新编写且在“十四五”结束前出版教材), 将在我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活动中使用的教材。

    4.以上申报建设教材均涵盖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精品教材,包括纸质教材和新形态教材,鼓励积极推荐数字教材等新形态教材。

    5.待出版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和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教材,各类教学活动中使用的学术专著、教学参考书、教辅用书、培训类教材,译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教材的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引进待出版的国外教材(含翻译教材),与教材配套的图册和活动手册等不在推荐范围内。

    6.经中央有关部门审定的待出版教材、已立项建设待出版的“101计划”等核心教材、待出版“四新”(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建设教材(含战略性新兴领域教材)参与本次推荐,不占用申报单位教材推荐额度。再版的首届全国和全省教材建设奖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可参与本次推荐,占用申报单位教材推荐额度。

    二、建设要求

    与第一批立项建设教材同一要求,须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立项教材分“单本”和“全册”两种类型,不受理系列教材推荐。全册教材(相同书名的上下册、1—n 册)可选择“全册”类型推荐,或选择其中的单册以“单本”类型推荐。 若选择“全册”类型,推荐时占用一个名额。

    2.第一主编(作者)已故,可根据第一主编(作者)单位意见,取得第一主编(作者)继承人许可后,继续由该单位申报或经第一主编单位同意,取得第一主编(作者)继承人许可后,顺延至第二主编(作者)所在单位申报。

    3.拟于教材辅文中出现的人员(序、前言、后记)须由主编把关,做好人员政审工作。多版次前言中出现的人员均须做好人员政审工作。

    4.政审内容包括由第一主编所在单位和教材出版单位分别对教材进行政治性、思想性、学术性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作者单位党委对作者进行审查,对政治思想表现情况进行评价,确保作者的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无违法违纪等记录。教材编写成员涉及多个不同单位时需要各单位分别出具意见,并由所在单位党委盖章。

    5.申报教材需提供出版社社内加盖公章的立项书,尚未在出版社完成出版立项的教材不可申报。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报送

    (一)组织申报:全面做好政策解读与宣传动员,系统梳理并深度挖掘优质教材资源,确保高质量教材应报尽报、优中选优。

    (二)材料报送: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研究文件要求,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确保优秀教材脱颖而出。

    申报需以部门为单位,于8月11日15:00前将《黑龙江省“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规划教材培育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教材科郜璐敏钉钉。

    8月23日15:00前将《黑龙江省“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规划教材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3)及相关附件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尚德楼204教材科郜璐敏处。

    (三)学校评审:教务处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择优推荐6部参加省级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黑龙江省教育厅。

    四、其他说明

    (一)入选“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省级规划教材培育项目的教材,应最晚于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出版。

    (二)完成出版教材须通过黑龙江省教育厅结项审核,通过结项审核的教材可认定为“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省级规划教材;未通过结项审核的教材及未能按期出版的教材将取消“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省级规划教材认定资格。

    (三)每个类别教材建设内容详见《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省级规划教材立项建设和第一次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附件5)。

    (四)其他未尽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黑龙江省“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省级规划教材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附件1)。

     

     

    附件:

    附件1: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黑龙江省“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省级规划教材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

    附件2:黑龙江财经学院“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规划教材培育项目推荐汇总表

    附件3:黑龙江省“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规划教材培育项目申报书

    附件4: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

    附件5: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省级规划教材和第一次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