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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 发布日期:2025-08-24】

    为持续规范教学管理,提升教学质量,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持续加强将教风、学风建设,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5年8月25日—8月31日(教学第1周)

    二、检查内容

    (一)教学准备

    1.课表通知情况;

    2.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记分册等教学要件更新完善;

    3.将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课件、视频及图文资料、习题、作业、考核内容等教学资源上传至雨课堂一体化教学平台;

    4.上学期期末试卷、考核材料提交存档。

    (二)教学保障

    1.教材领取及发放;

    2.多媒体教室设备、软件运行、安全及环境卫生;

    3.实验室、语音室、机房等设备、软件运行、安全及环境卫生;

    4.粉笔、黑板擦等教学备品领取及发放。

    (三)教学运行

    1.任课教师到课及课堂组织情况;

    2.学生到课、听课状态及课堂纪律情况。

    三、检查方式

    采取教学单位自查与学校巡查相结合、听课与走课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组织机构

    (一)学校领导小组

    组  长:于长福

    副组长:庹  莉

    成  员:各学院(部)、教务处、教学质监与评估中心、实验管理中心负责人

    职  责:负责统筹部署全校期初教学检查工作。

    (二)学校检查工作组

    组  长:庹  莉

    副组长:安慧姝、黎  明、霍  琳

    成  员:教务处、教学质监与评估中心、实验管理中心相关人员

    职  责:负责全校期初教学检查工作。

    (三)学院(部)检查工作组

    组  长:各二级学院(部)院长(主任)

    副组长:总支书记、副院长

    成  员:各学院(部)自行确定

    职  责:负责本单位期初教学检查工作。

    五、检查要求

    1.提升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各教学单位要切实履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高度重视期初教学检查工作,严格落实院长(主任)负责制,严守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和红线。加强对教师教学设计及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等教学要件规范性的指导与审核,确保内容科学严谨、意识形态导向正确,同时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元素,将学校“信义”文化融入课堂,突出育人特色。

    2.深入教学一线,凝聚管理合力。各教学单位领导要深入课堂听课、各检查工作组要认真巡查,全面掌握教学准备情况和教学运行状态,齐抓共管。坚持以生为本、以教学为中心,及时收集并认真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为优化教学管理环节提供有效依据。

    3.实施闭环管理,确保务求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建立联动机制妥善处理问题并及时反馈结果,确保各项教学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教学秩序良好运行。

    各教学单位根据检查情况填写《期初教学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并于8月29日14:00前交教务处杨莹(尚德楼204室)。如在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教务科联系,联系电话:85911556、85911880。

                                             黑龙江财经学院

                                                 教务处

                                              2025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