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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 发布日期:2025-10-13】

    各教学单位:

    为掌握本学期教学运行实际情况,进一步强化教学质量全过程监控,及时排查并解决教学组织、课程实施、学风教风建设等环节存在的问题,规范日常教学管理,保障正常教学秩序,促进教学质量稳步提升,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就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学校领导小组

    组  长:于长福

    副组长:庹  莉

    成  员:各学院(部)、教务处、教学质监与评估中心、实验管理中心负责人

    (二)学院、部领导小组

    组  长:各二级学院(部)院长(主任)

    副组长:总支书记、副院长

    成  员:各学院(部)自行确定

    (三)工作小组

    根据日常教学工作职能及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项目,在学校领导小组下设立四个工作组,分别为教学运行组、实践教学组、教学建设组、质量监控与评估组。

    二、时间安排

    教学第8周,统筹安排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教学第9-11周,各学院(部)与各工作组集中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并形成情况总结、反馈;

    教学第12周,教学口对期中教学检查整体情况总结、反馈。

    三、检查内容

    (一)教学运行

    1.教学运行秩序(包括教师教学纪律及课堂教学组织,教师调、串课情况);

    2.数智化课堂教学改革实施情况(教学平台使用,学生反馈意见,数智化课堂教学经验交流);

    3.注重过程性评价和综合性评价的课程考核改革情况;

    4.课堂笔记、记分册使用及评阅情况;

    5.教研活动开展情况(重点检查课程思政、教学改革教研活动);

    6.教学文件规范性(重点检查教案内容更新、课程思政及信义文化融入情况,期末课程考核材料存档)。

    (二)实践教学

    1.2026届毕业论文(设计)第一阶段工作进展情况;

    2.2026届毕业实习第一阶段工作进展及实习基地建设情况;

    3.本学期独立设置实训课教学文件、实验项目开设情况(含课内实验及独立实训课);

    4.各产业学院(含孟繁旭律师学院)2024-2025学年建设情况;

    5.各实验室存档材料上架情况。

    (三)教学建设

    1.专业优化调整(包括2025年新专业申报、预备案,专业停招,微专业开班等情况);

    2.人才培养调研交流及总结情况;

    3.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情况;

    4.2025年度省教改项目结题验收情况;

    5.2025年教学成果奖申报情况;

    6.2025年教材建设情况。

    (四)质量监控与评估

    1.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试卷专项检查;

    2.2025届毕业论文专项检查;

    3.三级教学评价及师生评管活动;

    4.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及问卷调查活动;

    5.教师及学生座谈会意见反馈收集;

    6.课堂教学意识形态专项检查;

    7.第四批合格课程评估验收。

    四、开展活动

    (一)组织2025年秋季学期课堂教学创新大赛

    为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进一步强化我校教风建设,以审核评估为牵引,鼓励教师积极运用数智技术赋能课堂教学,推动教学模式与方法创新,营造“比学赶超、风清气正”的浓厚氛围,引导教师将优良教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组织2025年秋季学期课堂教学创新大赛。

    (二)组织专业优化调整及人才培养交流研讨

    为构建科学合理的学科专业体系,推进专业结构优化调整,提升专业设置与区域发展匹配度,推动适应新时代需求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创新,夯实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基础,促进经验互鉴,组织专业优化调整及人才培养交流研讨。 

    五、检查形式

    各学院(部)自检与各工作组联检并行开展。通过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数据统计、材料查阅等形式,对四个方面的24项主要工作进行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检查

    加强对期中教学检查重要意义的认识,全力抓好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落实。各教学单位要制定方案,分解任务,监督检查落实情况。特别是关键环节要重点检查,查漏补缺,力求实效,杜绝推诿、敷衍、走过场。

    (二)积极整改落实

    各学院(部)及各工作组对期中教学检查中的各项原始数据和信息反馈情况要进行认真梳理、汇总和综合分析,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在期中教学检查提交材料中有所体现。

    (三)规范存档材料

    根据《黑龙江财经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格式的通知》《黑龙江财经学院评建材料收集与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各单位要注重基础材料规范建设,保质保量完成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方案、工作总结,做好存档备份,于11月5日前将纸介材料提交尚德楼201室,电子材料提交教务处边泽宇钉钉。                                                                   

      

     

                                               黑龙江财经学院

                                                   教务处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