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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黑龙江财经学院2025年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及优秀教学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 发布日期:2025-11-17】

    为全面实施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和黑龙江省《全面推进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方案》,扎实推进我校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完善课程思政示范建设体系,学校决定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及优秀教学案例遴选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项目

    (一)申报条件 

    1.课程应为非思政课程(通识必修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实践类课程),且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课程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

    2.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各类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系统进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四史教育、法治教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龙江“四大精神”教育和“五色”教育,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3.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聚焦专业特点和育人要求,推动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紧密融合,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4.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模式、经验和成果。

    5.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价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建设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6.课程原则上以授课团队进行集体申报,如拟由教师单人申报的,须本课程团队其他成员同意方可申报。入选示范课程培育项目的团队自动认定为课程思政教学团队。凡有争议课程一律不予受理。

    7.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能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备课制度等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8.申报教师应为非现任校级领导,鼓励和支持教学名师等高水平专家学者带头开展课程思政建设。

    9.已获得省级、校级课程思政建设示范课程的负责人不再重复申报。

    (二)建设任务

    1.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含培育)建设周期为两年,实行动态管理。建设一年后学校组织进行中期检查,两年后开展项目验收,对验收通过的培育项目认定示范项目称号,对验收优秀的项目择优推荐省级示范项目,对验收不合格的课程将予以撤销,并减少该单位当年度申报示范培育项目额度。

    2.建设周期内各项目需落实全省高校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结合不同学科门类、不同类型课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修订完善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设计,科学规划与设计课程思政教学体系,科学挖掘各类课程自身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充分发挥教学团队、课程组作用,努力做到课程思政教学目标明确、内容科学、特色鲜明,实现育人育才相统一。

    (三)申报材料 

    1.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负责人由开课学院(部)推荐;申报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需由所在单位党总支提供政审意见,对申报课程内容有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公开传播的内容,思想导向是否正确,是否存在思想性问题做出鉴定;对课程负责人及教学团队的政治立场,遵纪守法,师德师风、学术不端等方面进行审查。

    2.申报示范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填写《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项目申报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按项目申报佐证材料目录准备相关材料,全部佐证材料须整理到一个文档中,并转换为PDF格式提交。

    3.提供10分钟说课视频,视频参数大小500M以内、分辨率1280*720、格式mp4。

    4.申报项目相关电子材料要单独按文件夹形式提交,命名方式为以“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命名发送至教务处边泽宇钉钉。

    二、课程思政优秀教学案例遴选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案例课程应为我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置的非思政课程,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案例应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强化正确政治方向,教学目标需围绕价值塑造、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三个维度,着重体现价值塑造维度。主讲教师须从价值引导、元素挖掘、实施成效等多维度对案例课进行说明。

    3.案例内容应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根据不同学科专业的特色和优势,挖掘课程思政元素,提炼专业知识体系中蕴含的思想价值和精神内涵,创新课堂教学模式,促进学生参与、体验、反思和实践。在教学理念、教学思路、内容形式、方法手段等方面积极创新,用学生喜闻乐见、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开展思政教育。

    4.案例申报教师为我校自有专任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已获省级及以上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的负责人可优先推荐,同时鼓励高水平专家学者带头开展课程思政优秀案例申报。

    5.“课程思政”案例要坚持原创性,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各教学单位要做好审核,一旦发现有抄袭情况,一票否决,取消教师参加案例评选活动资格。

    6.已获省级、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的案例可优先推荐,已获省级、校级课程思政优秀教学案例不再重复推荐。

    (二)申报材料

    1.课程思政案例:提供纸质材料、Word及PDF电子版(附件3),案例文件名以“教学单位-姓名-课程名称-案例”方式命名。

    2.微课视频:15-20分钟(微课),小于500M,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视频命名方式为“教学单位-姓名-课程名称-微课或说课”。视频要求授课教师出镜,图像清晰稳定、构图合理、声音清楚,充分展示教师良好教学风貌。视频片头应显示课程名称、知识点或技能点等标题、作者和学校名称,主要教学环节有字幕提示。

    3.课件:请提供 PDF 版本,文件命名“教学单位-姓名-课程名称-课件”。

    4.《黑龙江财经学院课程思政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黑龙江财经学院课程思政教学案例报名表》电子版及纸质材料(附件3)。申报材料和参评教师需由所在单位党总支提供政审意见,对申报内容有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公开传播的内容,思想导向是否正确,是否存在思想性问题做出鉴定;对申报教师的政治立场、遵纪守法、师德师风、学术不端等方面进行审查。

    5.申报教学案例相关电子材料要单独按文件夹形式提交,命名方式为“教学单位+姓名+课程名称(教学案例名称)”。

    三、评选日程

    1.教学单位初评(11月17日—12月8日)

    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开展课程思政建设交流研讨活动,按分配名额择优推荐参加学校评审。参评教师撰写申报材料,录制视频,并提交相应的支撑材料。

    2.学校评审(12月8日—12月12日)

    教务处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课程思政示范项目、教学案例进行评选、公示。

    3.推广展播(12月13日—12月31日)

    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搭建教师交流学习平台,将课程思政示范项目、优秀课程思政教学案例在校园网推广展播,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评选。

     四、工作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认真梳理历届省(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及培育项目、省(校)级课程思政优秀教学案例立项情况,在做好项目培育基础上,本着分类建设原则,扩大示范培育项目推荐范围,逐步实现学校各个学科专业课程均有所覆盖。

    2.各教学单位要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示范培育项目和优秀教学案例遴选推荐,按照规定时限做好各项工作联系人填报和各项材料提交工作,于12月8日前将电子材料报送教务处边泽宇钉钉,纸质材料提交尚德楼201室。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沟通。

    联系人:张迪、边泽宇,联系电话:85911566。

       

    附件:1.推荐名额分配表

          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申报相关材料

          3.课程思政优秀教学案例申报相关材料

     

                                            教务处

                                       2025年11月17日